水电站照明系统(lighting system of hydropower station),工学-电气工程-发电技术-水力发电-水电站系统-〔水电站电气系统〕,为满足水电站各工作场所的照明需要,由照明变压器、配电设备、照明器以及连接导体等组成的系统。水电站照明方式分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及混合照明。一般照明是不考虑特殊局部的需要、为照亮整个场地而设置的照明,要求在整个被照面上(包括工作面及非工作面)照度基本均匀。局部照明是为满足某些部位的特殊需要而设置的照明,仅局限于工作部位固定的或移动的照明。混合照明由一般照明与局部照明共同组成。一般照明分为正常照明(工作照明)和应急照明(事故照明)两类。正常照明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的室内外的照明,还包括警卫照明、标志照明、障碍照明及引导照明。应急照明是指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用来供给值班人员继续工作或安全疏散用,包括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疏散照明。中小型水电站通常采用照明与动力由共用的厂用变压器供电,大型水电站和调峰水电站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开供电的方式。电压波动较大时,需采用照明专用有载调压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