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语言规范化(legislative language standardization),文学-语言文字-社会语言学-法律语言学,对立法语言进行规范,旨在使语言更加规范准确地表达法律意义的活动。立法语言是指国家出台或发布的法律、法规、条约和条例所使用的语言,主要表现为书面形式。立法语言在法律语言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影响和制约着法律理论语言、执法语言和司法语言。立法语言文字是准确表述立法意图、立法目的和体现立法政策的一种专门载体。立法语言文字是所有法的语言文字中最为严谨、规范、简洁、通俗、明确的一种语言文字。不仅立法主体可以通过使用立法语言文字实现自己的立法观念,而且执法者、司法者、守法者也可以凭借立法语言文字的特点和优点,准确地理解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从而正确、有效地加以执行、使用和遵守。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核心。立法语言应当以理性、客观的语言规定对等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工具,也不应当过多承担政治和道德所应承担的社会功能。在立法过程中,特定法律术语和句式构成了立法语言独特的系统,而构成这些特定术语和句式的词语就是立法语言的核心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