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电气化(China rural electrification),工学-电气工程-电力系统-用电-农业用电,中国农村用电普及率及用电水平的综合反映。由政府主导,电网企业组织,以县级或乡村行政区域为单元实施,当其通电率、供电保证率、用电水平等指标达到规定的水平,便被确定为农村电气化县或电气化乡、电气化村。中国农村电气化标准要求乡、村通电率100%,户通电率95%以上;排灌用电供电保证率100%,乡村居民生活用电供电保证率90%以上;全县人口年均用电量达到300千瓦时以上,全县农业人口年均农村用电量达到160千瓦时以上,全县农业人口年均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达到50千瓦时以上。图1所示为完成农网改造后的重庆林湾村。图1 农网改造后的重庆林湾村1923年,中国江苏省戚墅堰的震华发电厂通过6千伏电力线路,为附近农村的农田排灌和碾米加工供电,中国的农业生产开始用电。此后在大城市郊区和南方沿海地区的农村,有少量生活照明用电,但发展缓慢。1949年,中国农村年用电量仅2000万千瓦时。1949年以后,中国农村电气化的发展可分为3个阶段。①起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