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食物体系(agri-food system),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发展-农村生计活动-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食物加工与流通、饮食消费和相关农业、食物废弃物处理等环节,农业(食物原料)生产、农产食品加工、农产食品的流通与储运、餐饮服务和废弃物处理等体系形成的有机整体。又称农业食物系统。概念形成农业-食物体系概念可以追溯到美国哈佛大学J.H.戴维斯[注]等人1957年提出的“涉农产业体系”(agribusiness)概念,解构了与农业关联的产前投入部门和产后的农产品加工制造与流通服务部门的关联关系。1985年,B.W.马里昂[注]最早正式提出“食物系统”(foods system)概念,将其定义为“农业与下游经济主体之间各种关系的总和”。随后,1989年B.特雷尔[注]进一步将参与食物的生产、加工与流通以及为其提供原料和设备的组织或个人都包含在农业食物体系之中。高桥正郎1997年在以上欧美学者的基础上,提出农业食物体系是农林水产业、农业相关产业、加工制造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消费联合构成的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