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责任制度(consumer responsibility),理学-生态学-可持续生态学-社会生态学-绿色消费模式-消费者责任制度,消费者对购买和使用产品的环境成本和后果承担社会责任,促使消费者实践可持续消费和对环境负责的管理机制。又称消费者责任延伸制度。消费者责任与生产者责任密切相关,其核心是实现产品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最大化循环利用和最小化废弃物/污染物排放。2007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可持续发展学家M.伦曾(Manfred Lenzen)从供应链角度探讨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责任及由此产生的生态足迹重复计算问题。其中产品再加工使得某些生产者也同时具有消费者的属性。因此,在1994年的奥斯陆论坛(Oslo Symposium)和2015年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目标12中,都将可持续生产和消费作为一个整体。在实际研究中,常把消费者理解为消费终端产品的个人消费者,以将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在政府、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之间进行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