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运动(law and society movement),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基本理论〕,20世纪60年代后兴起于美国的、以法律与社会为对象的法社会学研究活动。20世纪60年代,是美国法社会学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在独特的时代背景及一些研究机构、学术平台的推动下,法律与社会研究迅速成为法律研究的热点问题,汇聚了一大批来自各个学科的研究者。1960年,拉塞尔·瑟治基金会设立了伯克利法与社会中心(the Center for Law and Society at Berkeley),该中心是第一个法社会学研究机构。1964年,一些学者在科罗拉多州发起成立了“法律与社会”学会(Law and Society Association);1966年,该学会开始出版发行名为《法律与社会评论》(Law & Society Review)的专业期刊。此外,该学会还持续组织召开学术年会,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会议作为其他专业会议(如社会学)的附属专题进行。从1975年开始,学会举行独立的规模宏大的学术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