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承包模式(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工学-土木工程-土木工程管理与经济-[工程管理]-国际工程承发包模式,业主方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任务发包给一家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或联合体)的发包模式。又称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方式)。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工程承发包模式之一。项目总承包模式是中国合同法、建筑法许可而且明文标示国家支持采用的承发包模式。2003年,建设部文件《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是最常见的一种项目总承包模式,EPC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一体化服务,侧重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全过程参与,向业主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对其所承包的工程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最终向业主提供一个符合合同规定的、可交付使用的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