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价格补贴(agricultural product price subsidy policy),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市场流通价格-农产品市场与流通-农产品价格,由于政策原因国家对执行低于成本的农产品价格而造成亏损或经营困难的经营者给予的价差补偿,是价格补贴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实行补贴是一种国际性现象。农产品价格补贴主要有3方面内容:①价差补贴。即在收购价格提高后,没有对销售价格作相应的调整而造成经营企业亏损,由国家财政给予的补贴。②超购加价补贴。国家向农民收购农产品分统购和超购。其中统购部分实行统购价格,超购部分在统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一定的百分比构成,这种超购价格高于统购价格的差额就是超购加价。农产品经营单位由于超购农产品而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给予的补贴为超购加价补贴。③企业亏损补贴。即对农产品经营企业由于购销价格倒挂或毛利不敷开支时,由财政给予企业的补贴,主要补贴企业的流通费用。中国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始于1953年,当时补贴对象为絮棉,补贴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