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治理理论(holistic governance theory),管理学-公共管理-〔综论〕-〔基本理论〕-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衰落及新公共管理改革带来的碎片化的战略性回应,主张政府内部机构及跨部门整体性运作的政府治理理论。由英国学者P.希克斯于1997年在《整体政府》一书中首次提出,并在《圆桌中的治理——整体政府的策略》(1999)、《走向整体性治理:新的改革议程》(2002)等著作中进一步完善。该理论着力于政府系统内部机构之间的功能性整合,将治理的横向部门结构与纵向层级结构有机地联结起来,在理论上构造出一个三维立体的整体性治理分析架构(见图)。这种超越了传统平面式治理的整体性治理模型在实践中具有三大整合功能:①纵向治理层级的整合。它主要泛指全球范围、洲际、国家间、地区间和地方府际间五个层级的整合。在这些层级中,可以通过网络技术的运用和相应的数据保护协议来共同讨论日益增多的跨界议题。在同一个国家内部,纵向层级主要是指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整合。②治理功能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