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品种登记(crop cultivar registration),农学-作物学-作物育种-品种登记,对列入非主要农作物(除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以外的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作物,在新品种销售之前按照程序进行登记的制度。中国的非主要农作物分为两类,一类是被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作物物种,另一类是未被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作物物种。被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作物物种,在新品种推广前需要登记;未被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作物物种,新品种的种植推广不需要登记。需要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和进行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在2017年5月1日实施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中,对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查,以及登记和公告的具体步骤作出了规定。中国的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制订、调整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和品种登记指南,建立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简称品种登记平台),具体工作由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