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就业政策(indemnificatory employment policy),管理学-公共管理-〔经济政策与管理〕-〔微观经济政策与管理〕,建立在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保障性的相互补充与相互支持基础之上的、增强就业、工作、收入方面的保障性,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就业保障的政策。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经济体制转轨,释放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造成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的状况长期存在。为了缓解这种紧张的就业形势,政府开始提倡灵活就业,实行劳动力市场的灵活化改革。这一举措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如收入差距拉大、社会排斥和工作贫困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威胁了各个阶层的就业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现阶段,中国劳动力市场的转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寻求就业机会;二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更多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自雇型就业、家庭劳动或派遣工作;三是非正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就业比例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