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清洁小流域(small ecological-clean watersheds),工学-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在传统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基础上,将水资源保护、面源污染防治、农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结合,实现水土流失有效控制、水质明显改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小流域。2003年以来,中国北京探索、拓展水土保持工作领域,提出以水源保护为中心、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的理念,在原有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基础上,突出小流域内污水、垃圾、厕所和环境的治理。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总结北京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经验,在全国启动试点工程。2011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做出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