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基础设施(social infrastructur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一切直接和间接为城市居民提供生活和文化服务的各种部门、行业和建筑系统。是居民生活、生产等日常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是城市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所必须具备的各类社会服务设施。在中国,社会性基础设施主要指公共设施、公用设施、公共事业和生活服务设施等。按其使用性质,社会性基础设施可划分为行政管理、金融保险、商业服务、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文化娱乐、体育运动、宗教、社会福利及住房保障等设施。完善的社会性基础设施是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条件,也是政府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基本物质载体。加大社会性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全面提高国民素质、集聚人才和各种生产要素;有利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快第三产业的健康发展。社会性基础设施规划应根据城市的现状建设水平、人口增长趋势和城市空间布局,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的配建标准和要求进行规划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