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专差快件(inbound and outbound courier express delivery),工学-交通运输工程-邮政-〔快递服务〕-国际快递业务,快件运营人以专差押运方式承运进出境的空运快件。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规定:①快件运营人从事进出境专差快件经营业务,除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外,还应当将进出境专差快件的进出境口岸、时间、路线、运输工具航班、专差本人的详细情况、标识等向所在地海关登记。如有变更,应当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向所在地海关登记。②对符合条件的运营人,由所在地海关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专差快件登记证书》,运营人凭此办理进出境专差快件报关业务。③进出境专差快件应按行李物品方式托运,使用专用包装,并在总包装的显著位置标注运营人名称和“进出境专差快件”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