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三大领主(Three Categories of Feudal Lords in Tibet),法学-民族学-民族理论-民族理论-〔民族政策〕-〔中国的民族问题和民族政策〕-西藏三大领主,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官家(地方政府)、贵族、寺院三大类农奴主的统称。西藏农奴主中的官家为封建地方政府;贵族指获有贵族封号的政府官员及历世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在内的僧官贵族。西藏历代被封为贵族的大约400家,到1959年民主改革前,尚有近200家世袭贵族;寺院指寺院中的上层僧侣,从10世纪西藏佛教再兴以后,寺院也拥有大量土地,自格鲁教派掌权,地方政府和贵族又不断给寺庙以新的布施,使寺院占有的土地、牧场不断增加,成为一个寺院经济集团。从13世纪封建农奴制的形成到1959年民主改革前,西藏社会长期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由官家、贵族和寺院上层僧侣三大领主组成的农奴主阶级对农奴和奴隶进行统治。在“三大领主”统治的西藏农奴制社会中,不到总人口5%的“三大领主”占据了西藏的全部耕地、草原、山林和绝大部分牲畜,而占总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却几乎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终身依附于“三大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