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矿地质前提(geological prerequisite of prospecting),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资源分支-矿产资源-区域矿产调查-地质勘探-矿产勘查,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指示可能发现矿床而必须具备的地质条件。控制了某一地区内矿床形成和分布。又称找矿地质先决条件、找矿地质准则。找矿地质前提主要包括地层、岩石、构造、岩相古地理、地球化学、沉积作用、岩浆作用、变质作用、风化作用、改造作用、叠加作用、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岩浆作用、构造、变质作用是导致形成大矿、富矿、超大型矿的先决条件,是这些复杂因素中必须具备的地质条件。因此,最为常见、重要的地质条件为:①岩浆作用。岩浆岩(超基性、基性、中性、酸性、碱性)具有显著的成矿专属性,不同的岩性具有各自独特的成矿系统。考察找矿地质前提时,往往较多地先分析岩浆作用。②构造。在不同的大地构造区,有各自独有的成矿动力学背景和成矿特性。如造山带内以内生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土金属成矿为主的,而金刚石矿则在稳定的板内成矿区边缘成矿。③变质作用。其对变质矿床的形成起重要控制作用,尤其是接触变质作用,是极其重要的成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