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管理(radiation environment management),工学-环境科学-辐射防护-电离辐射-[辐射监测与评价]-辐射环境-辐射环境管理,为了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的开发利用,通过全面规划和有效监督,对人为活动引起环境辐射水平升高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辐射环境管理是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基本职能之一。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和控制人类损害辐射环境质量、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维护辐射环境保持在良好、稳定水平的一系列活动。辐射环境管理涉及对产生辐射或污染的设施或活动的管理,又涉及对辐射设施周围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的保护。设施或活动业主对伴有辐射项目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辐射环境管理的目的在于防治放射性污染,预防与应对核与辐射事故,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核能、核技术利用等活动得到和平发展应用的同时,使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受影响。国家对放射性污染的防治,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对核设施营运单位、核技术利用单位、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