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总体营造(general community building),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住房与社区规划-社区营造与治理,居住在同一地理范围内的居民,在持续提高和创造共同的生活福祉的过程中,彼此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环境之间逐步建立起紧密的社会联系的过程。又称社区营造。“社区总体营造”这一概念源自1994年中国台湾“行政文化建设委员会”提出的“社区总体营造政策”。广义的社区营造行为先于该政策的出台:20世纪80~90年代,中国台湾出现了转型社会的种种病症,如乡村日渐衰败和没落,为经济发展而付出的环境代价超过了社区容忍度等,这些问题引发了社区层面自发的动员行为。此外,20世纪90年代后,中国台湾陆续进入所谓的“民主化”时期,缩小城乡差距、挽救台湾文化和生态危机也成为社会与行政机构的共识。20世纪90年代后的社区总体营造不只是营造物理环境,更为重视建立社区共同体成员对于社区事务的参与意识,以及提升社区居民在生活情境的美学层次,其基础是社区居民的自发性和自主性。社区总体营造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议题开展行动,日本学者宫崎清将其分为“人、文、地、景、产”5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