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保障中心(Navigation Guarantee Center),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海事保障〕-海事-〔海事机构〕,承担辖区范围内海事航标建设养护、港口航道测量绘图、水上安全通信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职责,为航运安全、海洋资源开发等提供全方位、优质、专业的服务的机构。航海保障中心起源于海军航海保证(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7月交通部(今交通运输部)接管了由海关管理的航标业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沿海军事斗争形势复杂,为适应军事斗争形势和发展海上运输,政务院(今国务院)决定交通部所管航标及管理航标的海务机构移交海军司令部。自1953年7月5日起,内河航标分属交通部内河航运管理局和海运总局管理,沿海及港口航标由海军接管。海军海道测量局扩编为海道测量部。1958年,海道测量部更名为航海保证(保障)部,北海、东海和南海舰队司令部设航海保证处分管航标,下设航海保证区和航海保证段。为适应航运事业发展的需要,1980年4月24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海军管理的海上干线公用航标,除“长河二号”导航系统外,全部划归交通部(今交通运输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