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变态犯罪(psychopathic crime),法学-公安学-〔公安学〕-警务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犯罪类型心理-精神障碍-心理变态-心理失常犯罪,心理变态者在其变态心理支配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他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心理变态者心理活动异常,自制力和自控力较差,相较心理正常人更容易发生犯罪行为,而且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危害性更严重。在司法实践中,与犯罪关系较密切的心理变态有人格障碍、性心理和性行为异常、精神病等;心理变态犯罪的常见类型有伤害、杀人、妨碍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纵火、偷窃、猥亵、性虐待等。人格障碍者犯罪的心理及行为特点:①犯罪目的和动机奇特,正常人难以理解。②缺乏预谋和计划,偶发性较强。③常因很小的刺激或事件而突然爆发强烈的情绪和暴力攻击行为。④冷酷无情,无羞愧悔恨感,经常将罪责推诿给他人。⑤作案时间、地点、手段相对稳定,有特定的范围。⑥犯罪心理难以改造,累犯、惯犯居多。性心理和性行为异常者犯罪的心理及行为特点:①作案有预谋、有计划,对侵害对象有一定的选择性。②作案有较为固定的行为模式并系列作案。③有自我保护能力,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手段。④作案手段残忍、野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