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层级定律(the law of requisite hierarchy),理学-系统科学-系统论-[总论],当系统缺乏调节与控制能力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增加组织层级来补偿的定理,通信与控制中的基本定律之一。调节与控制器的不确定性越大,它的调节能力越弱,就越需要调节与控制的组织层级对它进行一定程度上的补偿,以保证系统的稳定。为了解决系统演化为何不是从最简单的元素直接自会聚、自组织为极为复杂的系统,即系统演化为何必然朝着增加等级层次结构的方向发展的问题。等级层次结构指系统的层次之间按照高低层次组成的有序结构。美国学者H.A.西蒙[注]于1962年提出如果存在稳定的中间形式,复杂系统由简单系统(分层)演化而来的过程要比不存在稳定的中间形式的情况快得多。在前一情况下,复杂系统结果将是等级层次性的。而结合能与尺度成反比的规律决定了这种“稳定的中间形式”是存在的,所以西蒙的结论所要求的条件是具备的。美国系统科学家和生物学家R.罗森[注]于1970年运用概率论证明了由元素组成多层次系统的成功概率比直接组合的成功概率大得多,自然淘汰决定了系统演化朝着增加等级层次的结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