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环境(blasting operation environment),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建筑安全-爆破安全规程,爆区及爆区周围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及其对爆破安全的影响。爆破作业环境须遵守相关规定。爆破前,应对周围的自然条件和环境进行调查,了解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①岩体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的;②地下爆破作业区的炮烟浓度超过有关规定的;③爆破会造成巷道涌水、堤坝漏水、河床严重阻塞、泉水变迁的;④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⑤洞室、炮孔温度异常的;⑥作业通道不安全或堵塞的;⑦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不符或工作面支护损坏的;⑧距工作面2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瓦斯突出征兆的;⑨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⑩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⑪未按规程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露天、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特殊恶劣气候、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