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水利机构(water conservancy institutions in Japan),工学-水利工程-〔综论〕-〔水利机构〕-〔其他国家水利机构〕,日本负责水利工作的行政机构。日本没有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分为中央与地方二级制。中央级水利主管部门主要有:①国土交通省。位于日本东京,在2001年的日本中央省厅再编中由运输省、建设省、北海道开发厅和国土厅等机关合并而成。其中与水利行业相关的部门是水管理・国土保全局和北海道局。水管理・国土保全局由局长及次长管理,分管6个课及三个部,主要负责治水、水土保持、水资源政策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北海道局由局长管理,下设的水政课主要负责北海道地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土保持等。②农林水产省。位于日本东京,与水利相关的业务主要为土地和水等与农业利用相关的软、硬件支撑。③经济产业省。与水利相关的业务为水力发电,具体工作由下设的“外局”资源能源厅负责。④厚生劳动省。位于日本东京,与水利相关的主要为生活用水方面的业务,具体工作由厚生劳动省健康局水道课负责。⑤环境省。位于日本东京,与水利相关的主要业务有水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