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住人口(permanent rural resident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人口与劳动力流动-农村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全年在农村地区居住累计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全年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成一体,仍视为农村常住人口。农村常住人口在人口普查和人口调查中常被使用。按照中国国家统计局现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5类:①调查时点居住在农村地区,户口也在农村地区的人;②调查时点居住在农村地区,户口不在农村地区,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③调查时点居住在农村地区,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④户口在农村地区,调查时点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的人;⑤不包含户口在农村地区的现役军人。在1981年之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村人口数据为户籍人口数。自1981年起,农村人口数据以农村常住人口的标准公布。农村常住人口在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前呈现上升的趋势,自2000年中共中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开始实施城镇化后,农村人口开始向城镇转移,农村常住人口开始大规模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