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建设管理(villag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政府主管部门为了实现村庄建设目标,对所辖村庄建设活动进行管理的行为与过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村庄建设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村庄建设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村庄建设管理具体工作。村庄建设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村庄工程建设设计与施工管理。依据法规条例,审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条件;监督检查施工质量。②村庄房屋与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管理村庄房屋的产权、产籍,依法保护房屋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和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护村庄饮用水;管理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修建;维护村容和环境卫生;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军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整理归档建设中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和资料。③对各类违法建设活动依法进行处罚。村庄建设管理顺应国家发展政策,承接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工作,服务农村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