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介入模式(crisis-intervention model),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方法-个案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无法通过自身调整处理危机时,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提供及时的物质或心理干预,激发其自身潜能,帮助其恢复心理平衡并协助其学习专业方法来处理未来的应激事件的服务模式。简史1906年,美国全国救生联盟在纽约设立自杀防治中心,社会工作机构开始运用危机干预模式协助面临危机的人。20世纪40年代,美国医生E.林德曼(Erich Lindemann,1990~1974)提出了“危机干预”一词,主要应对人们的悲痛情绪和悲伤经历。1957年J.S.泰海斯特(James Stewart Tyhurst)提出了“应激反应说”,将危机的发展分为作用阶段、退却阶段和创伤阶段,强调早期的干预和及时的帮助是最有效的。加拿大学者G.L.卡普兰(Gerald Lewis Caplan,1938~ )提出,当个体面临困境而产生紧张、焦虑和抑郁情绪时,个体和环境的动态平衡状态被打破,危机由此产生。20世纪80年代后,以危机干预为主的短期干预工作模式普遍融入社会工作实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