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广播电视(state-owned radio and television),文学-传播学-电子媒体传播-电子媒介,国家控制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商业性的广播电视体制和机构。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所有权完全属于国家所有,广播电台、电视台是政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报道方针必须和政党的行动纲领、政府的施政纲领保持一致,报道内容须经政党和政府批准才可播出。国有广播电视义不容辞地承担着宣传政党和政府重大理论、方针、政策的职责。国有广播电视是代表国家及其所有者进行商业活动的机构。国有广播电视主要为满足公共政策目标而策划节目,追求非财务性的目标。国有广播电视媒体不应该与公共广播电视媒体混淆。与商业广播电视相比,国有广播电视可能服从控制国家的力量而不是广告商公司的力量。国家可以审查其认为对政府不利、不合法或不道德的内容,并且以相同的标准规定任何广播电视媒体的相关节目。因此,国有广播电视的媒体记者可能被要求是执政党或其附属机构的成员,例如苏联或朝鲜。在政府对广播电视媒体高度干预的国家内,国有广播电视通常承担着作为政党喉舌进而倡导一个政权的意识形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