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管制地带(aerodrome control zone),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民用机场,通常指机场周边从地球表面向上延伸至规定上限的管制空域。通常包括起落航线、第一等待高度层(含)及其以下地球表面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在机场管制地带内运行的航空器,可以按照仪表飞行规则飞行。如果符合目视气象条件,满足目视飞行规则,经航空器驾驶员申请,并经塔台管制员批准,也可以按照目视飞行规则飞行,并接受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机场管制地带为航空器起飞和降落提供空间,空中部分的空间包括等待空域、进场和离场的航线;地面部分的空间包括跑道、滑行道,以及一些为维修和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的设施和场地,如机库、塔台和救援中心。机场管制地带属于管制空域的一个部分。管制空域分为A、B、C、D类。A、B、C类空域的下限应当为该空域的最低可用飞行高度层;D类空域的下限为地球表面。A、B、C、D类空域的上限,应当根据提供空中交通管制的情况确定,其上限通常应当取某个飞行高度层为其值。机场管制地带通常指D类空域(见图)。管制空域与飞行情报区、限制区、危险区、禁区、航路和航线构成完整的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