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风险(geologic hazard risk),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总论-地质灾害-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对人类生命、健康、财产或生存环境产生危害的概率和严重程度的评估。通常表现为地质灾害的时空发生概率及其危害的程度。地质灾害风险包括可接受的风险、容许风险、社会风险和个人生命风险。可接受的风险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技术和环境条件下,社会公众认为可以接受的损失,也即公众准备承担的风险。通常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减轻风险的措施,除非合理实用,在金钱、时间和努力方面的代价低。容许风险是社会能够接受的在一定范围内的风险。从损失的角度分析,容许风险是可以接受的,但需要定期检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采取风险减缓控制措施。社会风险是指由于某种风险的出现所引起的广泛或大规模损失的风险,即社会不得不承担灾害导致的大量的人员伤亡、财政、环境及其他损失。社会风险包括导致大规模群死群伤、重大交通干线等关键基础设施或具有高度社会、政治、文化敏感性的学校、福利院、重要宗教、文化遗迹等破坏的风险。社会风险隐含着可能引起的社会或政治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