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民主改革(Democratic Reform in Pastoral Area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畜牧业-现代畜牧业经济-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中叶取得牧区管理权之后开展的以保障牧主经济权利和保护牧民利益为目标的民主改革运动。牧区民主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缓和牧区的少数民族阶级矛盾,提高牧主牧民参与牧区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加快畜牧业的发展。代表性政策包括内蒙古自治区的“三不两利”(不斗、不分、不划阶级和牧工、牧主两利)政策及西藏自治区的“三反双减”(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奴役及减租减息)和划阶级、分土地等政策。内蒙古牧区民主改革之前,封建牧主和王公贵族凭借特权对牧场和牲畜占有绝对支配权,而牧民在政治和经济上均处于被支配地位。1947年底至1948年初,在农业区土地改革全面展开的同时,除呼伦贝尔盟、纳文慕仁盟以外,当时已经解放的哲里木盟、昭乌达盟、锡林郭勒盟、察哈尔盟等地都有工作团队深入牧区,以农业区土地改革的激烈斗争方式发动了称之为“牧改”或“畜改”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各牧业区大都经历了划分阶级、平分牲畜和财产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