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定价(natural resource pricing),工学-环境科学-环境经济学-自然资源经济学,通过市场获得自然资源价格,或以其他价值评估方法评定自然资源的合理价格。当自然资源对人类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时,人类并未重视对其进行定价研究。随着工业革命和科技发展,人类大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自然资源的稀缺性显现并形成交易市场时,人类开始关注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但仍会忽略自然资源其他方面的价值,如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等。当自然资源的产权明晰时,其价值可以通过竞争市场的供需平衡获得合理的价格从而得到体现;当自然资源的产权未能明晰时,自然资源作为公共物品往往在市场上处于无价或低价状态;即便其产权得以明晰,但当人们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缺乏认识或认识不足,仍会导致市场价格对自然资源的实际价值反映不足。自然资源的无价和低价会导致自然资源的无偿(或低成本)占有、掠夺性开发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导致自然资源的滥用和浪费。由此,对于自然资源定价的研究开始受到重视。最早的自然资源定价更多关注土地定价,出现了极差地租、区位论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