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监测系统(Fishing Vessel Monitoring System),农学-渔业-〔渔业经济与管理〕-渔业信息-渔业信息系统-渔船监测系统,集全球定位、网络通信、地理信息、数据管理、信息展示等技术于一体,能够监测、控制和监督渔船活动的综合管理系统。1988年,葡萄牙首先建立渔船监控系统并投入使用,将渔船的实时船位、航向、航速等数据自动传送到岸台监控中心,实时掌握和监督渔船的作业动态。随后,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渔业国家相继研发了相似系统来实现对渔船的监管。1996年,欧盟要求长度大于24米的渔船强制安装渔船监测终端;到2012年,范围扩大至长度大于12米的渔船。截至2016年底,绝大多数渔业国家都采用渔船监测系统来进行渔船管理。2006年,中国开始在南沙进行基于北斗的中国近海渔船监控系统,构建了部、省、市、县四级平台之间的联动机制,并已得到推广应用。2007年,中国开始建设中国远洋渔船监控系统,采用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C、法国ARGOS和中国北斗三种船载终端。2015年1月1日,开始船位信息报告,频率每日至少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