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国库(townshiptown) treasury),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财政税收〕-农村财政收入,中国主要负责办理乡(镇)级财政固定收入和县(市)、乡(镇)两级分成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的机构。1993年5月12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发布《乡(镇)国库管理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乡(镇)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组成部分。其名称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县(市)××乡(镇)金库,简称乡(镇)国库。乡(镇)国库原则上设在当地的专业银行办事处或营业所,其业务工作受县(市)支库直接领导。乡(镇)国库应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县(市)支库负责对其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乡(镇)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同级财政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动用乡(镇)国库存款,也无权冻结乡(镇)财政存款账户。乡(镇)国库是办理国家预算收支的基层单位,基本职责包括:①准确、及时地收纳乡(镇)级预算收入。根据乡(镇)财政体制确定的预算收入范围和分成、留解比例,正确、及时地办理县(市)、乡(镇)财政收入的划分、留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