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评估(mental injury assessment),理学-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司法心理学-民事司法心理学,运用访谈、观察、测验等方法,对个体心理损害状况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分析的各类方法的总称。精神损害指个体在遭受创伤后的情感紊乱,以及由此产生的功能性损伤和幸福感损伤,一般表现为创伤后应激障碍、急性应激障碍、重度抑郁症、物质滥用,以及其他不确定的焦虑和抑郁反应等。精神损害评估一般由受过专门培训的心理学专家、精神病专家进行,评估方式包括:①访谈。一般仅针对受害者本人,也可能会涉及受害者的亲人、同事,通过访谈了解受害者的心理特点及心理状态。②资料审查。要收集完整的个人史资料,重点不仅要收集与损害有关的资料,还要收集以前的资料,如有关受害者工作、学习的报告,以便客观地理解已经发生的损害原因。③心理测试。采用心理测试进一步确定是否存在心理损害,以及心理损害的程度。通过访谈对患者进行精神损害评估精神损害评估的目标是对下列问题作出判断:①被评估者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情况。②心理损害与侵害行为是否有关。③侵害行为与心理损害的关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