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补贴(social insurance subsidy),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就业救助,中国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或岗位,以及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自主创业人员,给予一定时期内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就业扶持举措。社会保险补贴是就业救助制度的重要措施。其中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成员等。2002年,中国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正式提出实施社会保险补贴,此后,社会保险补贴的覆盖面逐步扩大。2007年出台的《就业促进法》以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险补贴列为就业救助制度的具体办法。2014年中国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社会保险补贴作为就业救助制度的具体措施之一,至此,社会保险补贴已基本涵盖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具有3个特点:①对象的选择性。一是企业选择性,主要针对小、微型企业和服务型企业;二是人员选择性,主要针对就业困难群体。②返还式现金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就业专项资金发放,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