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旱饮水困难(drinking water difficulty caused by drought),工学-水利工程-〔防洪与抗旱〕-抗旱-干旱,由于干旱造成城乡居民的临时性饮水困难。设定居民点到取水点的水平距离大于1千米或垂直高差超过100米,中国北方地区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20升且持续时间大于15天,南方地区每人每天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且持续时间大于15天,即判定为因旱饮水困难。水源型氟病区是饮水量含氟超过1.1毫克/升,当地出生8~15岁人群中氟斑牙患病率大于30%,出现氟骨症病人为因旱饮水困难。全国因旱饮水困难采用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总数作为评价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旱饮水困难采用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总数或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中的任意一项作为评价指标,取等级高者作为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地(市)和县(区)因旱饮水困难采用因旱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作为评价指标。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424-2008《旱情等级标准》规定了区域因旱饮水困难指标与等级(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