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贷款基金(Municipal Loan Fund),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加拿大历史,1852年11月在加拿大省西部地区建立的旨在推动铁路建设的基金。在加拿大省的联合总理F.辛克斯的提议下创建,允许城市政府以省的信用借款投资于重要的铁路工程,各城市支付给省的预期偿还款项构成了城市贷款基金。这项计划的倡导者认为铁路除了自身收益外,所带动的经济发展还会产生额外的财富,从而使城镇获得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在他们的推动下,至1855年,加拿大西部的47个城镇(甚至包括村庄)一共借贷了700多万加元,其中80%用于地方铁路或支线的建设。然而,只有少数铁路在经济上是可行的,一些城市不能及时地把预期偿还的款项交给省政府。1854年底,加拿大联合省政府颁布法律,禁止新的借贷,同时规定拖欠还贷的城镇需要把废除牧师保留地而得到的一部分收入转给省政府。这一法律让加拿大省东部法裔地区的城镇拥有一个等值的基金,而在这项计划于1859年结束时,此地区实际上只借贷了约180万加元。整个贷款的偿还率不高,在1857~1858年经济萧条时期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