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逊弹劾案(Impeachment of Johnson),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1868年美国国会对第17任总统A.约翰逊进行弹劾审判的事件。1865年5月,约翰逊宣布了一系列新的总统重建计划,发布《大赦宣言》,对几乎所有宣誓效忠联邦的南部白人予以大赦。除要求南部废除奴隶制、谴责退出联邦的行动、拒绝支付南部邦联的债务外,他赋予南部各州全权处理州内事务的自由权,使旧南部的精英阶级重新掌权。1866年2月和3月,国会相继通过了延长自由民局任期的补充法案和《公民权利法案》,均遭约翰逊否决。6月,国会通过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但遭到约翰逊诋毁。1867年初,国会先后通过4个法案,分别宣布在哥伦比亚特区、未建州的联邦领土、正在组建的内布拉斯加和科罗拉多州内实施黑人选举权,都遭到约翰逊否决,国会又以绝对多数推翻了约翰逊的否决。约翰逊的行为激怒了国会中的激进派共和党人,他们决定全面推翻约翰逊的重建计划,制定国会的重建政策。1867年3月,国会推翻约翰逊的否决,通过了《(军事)重建法》,在南部实施军事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