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或有负债(government contingent liabilities),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财政与预算〕-财政风险,以其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产生的政府债务和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政府或有负债中的显性负债主要包括:①国家给地方政府以及共有和私有实体担保的非主权债务和义务(如发展银行);②对不同类型的贷款(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农业贷款、小型企业贷款)的保护性政府担保;③政府担保(主要对贸易与汇率、国外主权政府借款、私人投资的担保);④政府的保险制度(存款保险、私人养老金基金收益保险、农作物保险、水灾保险、战争保险)。政府或有负债中的隐性负债主要包括:①地方政府、公共或私营实体对非担保债务或其他债务的违约;②对私营化实体负债的清理;③银行倒闭(超过政府保险范围之外);④无担保的养老基金、就业基金或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失败(对小额投资者的保护);⑤中央银行债务的违约(外汇合约、币值防卫、国际收支平衡);⑥其他紧急救援行动(例如,私人资本流向改变引起的紧急救援);⑦环境灾害后的清理、救灾、军事筹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