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总理会议(First Ministers Conference),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加拿大历史,加拿大联邦总理与各省总理之间的会晤机制。因联邦总理担任会议的主席,故名。该会议取代了之前“自治领-省会晤”和“联邦-省会晤”的旧说法。“第一总理会议”的概念起源于1971年《维多利亚宪章》的制宪会议,该宪章确立了“第一总理宪法会议”的机制,规定加拿大联邦总理与各省总理之间要举行年度会晤。虽然《维多利亚宪章》最终没有获得通过,而且在制定《1982年宪法法案》的历次会议上也从未被提及,但第一总理会议一直被沿用下来。由于各省政府要求在国家政策的制定上拥有更大的权力,而联邦政府又坚持保留现有权利,以致联邦和各省之间经常产生矛盾与分歧。第一总理会议便成为各省与联邦政府之间磋商、表达观点的重要渠道。同时这种会议机制将联邦与省之间的最高级会议与省总理或政府公务人员的各种专门会议区别开来,受到媒体与公众的关注。有人认为会议为协调联邦和省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平台,填补了加拿大宪法中的缺陷;也有人认为它为政客们提供了哗众取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