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标准(international labor standards),管理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口资源-劳动法律关系-国际劳工标准,根据国际劳工组织公约和建议书形成的劳工标准。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处理全球范围劳工事务的各种原则、规范和标准,其形成了以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劳工制度。国际劳工标准的出现和发展,对人类社会进步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劳工标准不同,其主要特点如下:①立法的三方性,即立法机构和立法会议的组成上要有政府、工人和雇主三方代表参加。在对公约和建议书的表决中,一个国家的三方代表可根据自己的意见独立投票,不要求一致。国际劳动立法的“三方性”充分体现了国际劳动立法的宗旨,即促进政府、劳方和资方三方合作,共同改善劳动状况,维护社会正义。②适用的国内性,即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内容主要适用于各会员国国内劳动关系,其目的在于改善各国劳工劳动生活状况,提高劳动标准。③自主性,即劳工公约是否批准完全由会员国自愿决定。如有特殊的情况,还可以向国际劳工组织有关部门申请部分保留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