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评价体系(planning and evaluation system),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总论,由有关评价的目标、原则、组织、人员、内容、方法、技术等要素相互关联而构成的城市规划系统。规划评价体系通常围绕规划体系构建。年度规划评价聚焦规划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关键变量,五年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面向全面总结规划实施阶段成效,总结实施经验,中期评估也是修改总体规划的法定程序要求。在自然资源部组建以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评估要求分别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2009),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内容包括:①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②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③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④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⑤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⑥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⑦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