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森林管理(joint forest management),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社区居民基于保护和管理森林的需要,联合起来共同对森林资源进行管护而建立的参与式合作关系。联合森林管理的目的是使当地人能够作为伙伴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管理,分享来自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利益。联合森林管理的结果使森林对人类的回报最优化,森林与人类冲突最小化,将林业发展与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利用结合起来,人们的生活和食物需求通过“关心和分享”森林资源来实现。联合森林管理起源于印度。历史上,印度农村居民与自然和谐共处,人们养成了参与公共资源保护与管理的良好习惯。1894年,印度制定了第一个正式森林政策,强调保护森林、维持环境稳定和为森林使用者提供基本需求。1952年,该政策改为强调在传统林区外扩大森林,促进社会林业和农场式林业的发展。1988年,林业政策强调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西孟加拉邦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在退化林地上开展保护、重建森林的村民运动试验,并取得了较好效果。随后,许多地方村民自愿组成森林保护小组,形成联合森林管理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