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控制技术(juristical control technology),理学-系统科学-系统交叉学科-社会系统科学-法治系统,法治系统技术中的一种具体技术手段,是将系统控制技术运用在法治系统中的产物。系统控制技术的理论基础是控制论。控制论包括输入、输出与反馈3个核心概念,其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基于反馈对输入进行相应的调整,确保输出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法治控制技术的第一个方面在于如何检测法治系统对于外部系统所产生的影响、获取有效的反馈信息的技术。这主要涉及对于相关信息的采集与获取,例如社会公众如何评价某一部立法的信息。法治控制技术的第二个方面在于将反馈信息传递给某一法治系统的控制中枢后,其如何决定下一步所应采取措施的技术。这主要涉及法治系统的控制主体对于反馈信息的分析和判断,例如,立法决策机关如何研判社会公众对立法的评价意见。法治控制技术的第三个方面在于执行主体如何根据控制主体的判断做出具体的执行,这主要涉及执行主体与控制主体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例如,具体的法律起草者如何根据决策机关的意见来更改法律的起草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