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互联网化(digitalization of film and television industry),艺术学-影视学-影视产业-,互联网思维渗透到影视生产、制作、传播等各个环节的现象。影视产业的互联网化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①剧本创作和演员选择的互联网化,从影视剧大数据中寻找创作灵感。②拍摄制作过程的互联网化,即打破传统的影视生产制作模式,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实现跨地域联合,协同创作。③宣发渠道的互联网化,即通过视频网站发行影视,通过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④影视剧续集创作的互联网化,即影视剧在网站播出后,对用户观看轨迹、点评和点赞的大数据进行分析,生成有关分析报告,作为续集作品或系列作品创作生产的依据。⑤影视剧和电视栏目融资的互联网化。通过众筹等各种互联网投融资方式参与影响影视投资与制作。2014年,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全方位介入影视业。不仅带来了丰富的资本,更促使中国影视产业链进行了重新整合。从影视前期融资、剧本创作,到拍摄制作,再到宣传、发行、票务以及后期的授权和衍生产品的开发等,都受到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