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矿产资源(energy mineral resource),工学-矿冶工程-〔矿业工程〕-采矿-矿山地质工作-矿床工业类型,赋存于地表或地下、由地质作用直接形成、具有现实或未来可利用能源价值的固态、气态和液态的矿产资源。能源矿产资源属于矿产资源的一种,以具有能源特点而与其他矿产资源相区别,包括已发现的,其数量、质量、空间位置、经济价值等特征已确定的能源矿产,也包括目前尚未发现、但基于理论进行预测和推断的能源矿产。能源矿产资源主要组成:①固体能源矿产,如煤、油页岩等。②气体能源矿产,如天然气、煤成气等,包括天然气可燃冰。③液体能源矿产,如石油、天然沥青等。④地热能源矿产,包括地下热水、干热岩资源。⑤放射性能源矿产,如铀、钍等。由于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资源的形成与地质作用没有直接关系,因此暂未列于能源矿产资源范畴。由于能源矿产资源与其他矿产资源在价值、质量及载体上有较大的不同,因此可以为矿产勘查和评价提供依据,使人们可以制定出与其他矿产资源勘查和评价不同的规范或标准,同时也有利于将能源矿产与其他矿产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