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publicity before appointment of cadres),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外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中国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程序。即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干部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再正式实施对干部的任用。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随后出台的《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制度进行了具体规范。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任职前公示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干部任前公示是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