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补平衡(balance of occupied and newly added cultivated land),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地资源学-土地资源利用-土地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中国的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通过其他途径补充同等数量与等级耕地或相应耕地开垦费的土地利用制度。词源耕地资源是农业生产不可替代的最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国家宝贵的战略资源。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耕地资源的稀缺性日显突出,已成为中国农业生产及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严峻问题。为此,中国政府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1996年,国家土地管理局提出了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思路。1997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强调须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政策。非农业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必须开发、复垦不少于所占面积且符合质量标准的耕地。1998年8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从法律层面明确提出: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