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规划(educational facilities planning),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城乡规划学-城乡专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以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全体市民终身学习需求为目标,对各类各级教育设施进行规划布局和建设引导的专项规划。规划对象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教育设施规划对象可划分为基础教育设施与非基础教育设施两大类。①基础教育设施,属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其中也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②非基础教育设施,包括职业教育设施、高等教育设施和社区教育设施等。其中职业教育设施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业学校(高职高专也可纳入高等教育设施范畴);高等教育设施有大学及研究院、学院、高职高专、夜大和函授等成人学校;社区教育设施有老年大学等。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一些新的教育设施类型不断出现,如为外籍人士子女教育服务的国际学校,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面向成人开展专科、专升本教育的开放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