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行动单位(action unit of farmers),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相关理论,中国农民在村庄生活中形成的有较强自己人认同且具备共同行动能力的基本单位。是家庭与超越家庭的地域性功能组织。形成背景由于中国文化传统影响,国家无法真正将权力触角深入到乡村社会的方方面面,解决村庄层面的公共事务。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与社会互动中,逐渐形成了超越家庭,依托村庄内部地缘与血缘关系的功能性组织,以满足与农民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需求。这使农民行动单位呈现出明显的双重结构,第一重是核心家庭这一基本层次,第二重是超出家庭的宗族或村庄等地域性小群体组织。由此,农民行动单位构成了动员农民展开集体行动,解决公共事务需求的重要组织载体。同时,因其功能必要性,这些行动单位依靠地方规范、社会关系形成了一套界定群体内部权利义务关系的规范,并内化为农民的行为准则以及对小群体的文化认同。由于超越家庭的农民行动单位是农民区分群己边界的主导力量,农民行动单位也就成为影响地方社会结构与农民行为逻辑的重要力量。